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激發活力 提高效率 “三項制度”改革專題(第一期)
時間:2021年10月26日 作者:黨委宣傳部 來源:
“三項制度”改革的重大意義
深化三項制度改革,是國企改革三年行動的關鍵環節和標志性工程。2020年6月習近平總書記親自主持并審議通過了《國企改革三年行動方案》。他指出,“要深入實施國企改革三年行動,健全現代企業制度,激發各類市場活力”,并強調“國有企業要在破解“能上不能下”上積極探索”,要“推動干部能上能下、能進能出,推動形成能者上、優者獎、庸者下、劣者汰的正確導向”。
什么是“三項制度”改革?
深化企業勞動、人事、分配制度改革(簡稱“三項制度”改革),構建企業管理人員能上能下、員工能進能出、收入能增能減市場化機制,增強企業活力和競爭力,推動企業高質量發展。
“三項制度”改革的目標是什么?
(一)總體目標:
構建市場化勞動用工和收入分配管理體系,建立企業管理人員能上能下、員工能進能出、收入能增能減機制,提升企業經營發展的活力和競爭力。
(二)具體目標:
1.管理人員能上能下:健全與企業改革相適應的管理人員能上能下市場化機制,重點是解決能下的問題。嚴格干部選拔任用標準和程序,優化后備干部選拔機制,加強干部日常監督管理,優化干部隊伍結構。
2.員工能進能出:構建與企業生產相協調的員工能進能出市場化機制,重點是解決能出的問題。不斷完善用工管理體系,建立員工總量管控制度,暢通員工退出通道,優化員工隊伍結構。
3.收入能增能減:完善與企業發展相匹配的收入能增能減市場化機制,重點是解決能減的問題。強化企業工資總額管控與企業效益聯動機制,發揮投入產出指標引導作用,引領收入分配制度更加合理。
“三項制度”改革要從哪些方面去做?
(一)持續完善干部管理制度,建立能上能下管理體系。
1.修訂完善干部管理方面的相關制度。
2.嚴格執行選人用人相關規定。
3.持續優化后備干部公開選拔機制。
4.不斷規范干部選拔任用工作。
5.嚴格領導人員日常監督管理。
(二)深化勞動用工制度改革,關注企業發展質量。
持續完善用工管理體系,建立切實有效的用工管理體系。
(三)有效推進員工總量管控,暢通退出通道。
1.多措并舉引進人才,暢通退出通道。
2.利用薪酬導向優勢,指引總量管理。
3.重視非在崗人員管控,持續開展清理。
(四)增強工資總額聯動機制,嚴肅收入分配紀律。
1.加大工資總額與企業效益同向聯動機制,使工資總額與企業效益緊密掛鉤。
2.加大人工成本投入產出效率與工資總額的關聯度。
(五)持續推進薪酬制度改革,優化人才資源配置。
1.繼續推進崗效結構工資改革,根據勞動力市場價位、人工成本承受能力、崗位價值評估和員工個人能力等因素合理確定員工薪酬。
2.繼續推進各級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,使各級負責人薪酬與考核評價結果緊密掛鉤,與承擔風險和管理責任相匹配,建立與所在企業員工工資水平相協調的薪酬制度體系。
3.推行“寬帶薪酬”改革,根據企業職位體系設計、崗位評價情況分別對管理類、技術類、操作類三個職類設計薪酬體系,提高核心骨干員工薪酬,打破“官本位”意識,實現企業人才結構的不斷優化和資源的合理配置。